泰和县生态环境保护进入“有价”时代 ----我县启动首例非法侵占林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2021年11月8日,泰和县林业局举行了首例非法侵占林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签字仪式,县人民检察院、县生态环境局、冠朝镇人民政府代表共同参加签字仪式。
今年9月中旬,泰和县人民检察院线索移送函,冠朝镇刘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9月下旬,作为生态环境赔偿权利人指定部门,泰和县林业局正式启动索赔程序,及时开展调查。经调查和多次磋商,对案件违法事实、损害后果、赔偿履行方式进行讨论与赔偿义务人达成了协议,确定了生态环境修复费由损害行为人承担,此案赔偿金额为12.6万元。
泰和县在林长制工作的推动下,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县林业局主动筛查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细化配套制度,依托专业支撑,强化政府部门与公检法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让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者不敢为、不能为、不想为,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力争生态态环境损害“应赔尽赔”,坚定维护泰和秀美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