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
二、加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
三、加强森林、林地、湿地、野生动植物的监督管理和合理开发。
四、加强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
五、加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六、落实林业综合防灾减灾工作。
七、承担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八、推动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